【法律分析】关于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法规解读
通过访问天津市官方网站,您可以方便地查询积分落户申请情况。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年龄限制:申请人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申请人需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且各项险种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法律依据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公民迁移户口需进行申报、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对于迁移至城市,必须有相关证明,如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等。
如遇网络问题或进入错误网站导致无法查询,可以尝试重新连接网络或更换浏览器后再次尝试。以下为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流程:
每年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分为两期,第一期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第二期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
办理流程包括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以及提交审核等环节。具体为:
1. 单位注册:申请单位需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按要求填写单位信息并由单位经办人负责注册。
2. 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需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审核、受理: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如需要补正材料,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需按要求更新相关材料。审核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您可以通过“天津户政”公众号查询积分落户情况,具体流程包括进入公众号、选择“积分落户”选项,然后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每年决定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具体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期公布。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专栏官网查看。申办时间、申报方式及相关推荐信息请参照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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