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不退余额涉嫌违法。商家停业、更换经营场所时,必须在显眼位置通知消费者,并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30天通知。若商家擅自更改服务价格、降低标准、延期开业或停业,以及更换经营场所或主体,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卡内余额。
从法律角度解析, “不退钱”的会员卡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购买这种预付费会员卡后,卡内金额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若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商家应退还全部余额。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或售卡企业需按照约定提供退卡服务。资金应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若余额不足100元,可支付现金。若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必须在终止前至少30天在指定媒体公示。
强制员工办理会员卡充值是违法的。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员工的自主选择权和财产权利。按照劳动法律,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实施任何损害员工权益的额外活动。员工若遇到此类情况,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和罚款等。员工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通知、沟通记录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践中,某些高级场所如会所等,经常一次性为客户办理预储值服务,金额可能高达上万元,并承诺“办卡有特大优惠”。这种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如果企业向不特定客户办理会员卡,以高收入高回报为诱饵,吸纳大量社会资金,未经审批,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包括集资者不具备主体资格、承诺还本付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实质。公众需提高警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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