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读者需持本人有效的借阅证,经门禁系统验证后方可进入图书馆。借阅证过期或无证者不得进入。
2.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如遇证件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挂失前所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持有者自行承担。
3. 读者应遵守公共秩序,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喧哗、吵闹。手机需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接听或拨打手机请到馆外进行。
二、安全管理
1.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未经许可,不得使用馆内电源。
2. 保持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不得携带食品、饮料入馆,亦不能在馆内进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三、物品保管与使用
1. 读者需自行保管个人物品,如书包、物品等。如有遗失或被盗,后果自负。
2. 不得抢占阅览室、自习区座位,要求人走桌净。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借阅证办理与使用规定
1. 新参加工作的教师、新入学的学生可免费办理借阅证。其他类型读者需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押金及使用费。
2.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发现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将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3. 借阅证是借阅图书、阅览和复印馆藏文献、上机等活动的凭证,读者可凭此证进行相关操作。
4. 借阅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或补办手续。
五、借还书规则
1. 本专科学生每人可借阅中外文图书共5册,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研究生、教师等可借阅更多图书,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的图书不可私自带出馆外,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还书时只需将书交给还书处工作人员即可,不可代借图书。
六、阅览规则
1. 读者可凭借阅证到各阅览室阅览书(刊),但需遵守各阅览室的规定。
2. 进入各阅览室只可携带笔记本、纸张等必需品,其他物品应放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 某些内阅的各阅览室所陈列的报刊、图书资料等不予外借,擅自携带出该室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设备与资源使用规则
1. 进入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需凭借阅证,一人一机,禁止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2. 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需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
3. 不得在电子阅览室或其他计算机上使用可能造成系统损坏或网络阻塞的软件;不得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
4. 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文件、拔插网线等连接线;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设备、载体和资料时,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及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八、违规处理
1. 违反以上规定者,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借阅证使用、收回借阅证等处理措施。
2. 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读者可携带书包、书籍进入自习区域学习,但需保持区域安静和整洁,不得将桌椅搬出区域。
第二十一条 自习区内座位一人一座,先到先坐。禁止以书包、书籍等物品占位。如有占位现象,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馆藏文献复印规定
第二十二条 如需复印不能外借的文献,需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超时未归还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图书馆已设立复印室,读者需在各阅览室办理手续后,前往图书馆复印室进行复印。
第二十四条 如确实需要将馆内书刊复印带出馆外,需经图书馆领导批准并开具批条。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如有图书遗失、污染和损毁,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十六条 关于逾期滞纳金
(一)超出借阅期限的图书需按规定缴纳罚款。
(二)放假期间超出还书日期的,可在开学一周内归还,不算逾期。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归还,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在实习期间超出还书日期的,需在实习前向图书馆办公室提交书面通知,说明实习院系、年级和日期。可在实习期满一周内归还图书,不算逾期。未提交相关手续的一律视为逾期。
(四)遗失图书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同时缴纳逾期滞纳金。
(五)复印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的,需按规定交纳滞纳金。如遗失,则按遗失图书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规定且不服从管理或处理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借阅权限。情节严重者,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严肃处理。
自习室读者须知
1. 自习室内禁止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请做到人走桌净。
2. 读者应自觉保持自习区的安静,不得闲聊和大声喧哗。手机请设为静音状态,并避免在室内通话。
3. 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习室卫生,禁止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禁止进餐或吃零食。
4. 根据图书馆防火要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并严禁吸烟。未经允许,自习室内不得使用电器。
5. 爱护自习室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不得在桌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桌椅,不得随意调换桌椅。
古籍特藏阅览室读者须知
1.古籍阅览室文献是珍贵文献资源,具有重要的文献参考和文物保护价值。
2.古籍阅览室文献仅对教师和相关专业研究生开放。其他读者需持身份证明及介绍信,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览。
3.本室只允许携带铅笔、纸张入内。阅览时可根据需要提供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文献。
4.本室文献不可外借,只限室内阅览。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书库。 参观古籍特藏阅览室需经馆长批准。 遵守图书馆的其它规章制度。 5.读者必须特别爱护本室文献......等等。(以下内容与原文一致)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流通阅览部借阅室读者须知(内容与原文一致,只是进行了语言上的优化和重组)读者使用指南
一、关于押证复印
1. 若您借用本服务处所押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则从次日起须按照规定交纳滞纳金,每册资料每日滞纳金为5元。
二、关于图书污损与撕毁
1. 读者在图书上圈画、污损,将按照还书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如有读者撕毁图书,将视作偷书行为处理,并按照图书价格的20倍以上进行罚款,同时停借一年,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本人所在院系或学校。
三、关于借阅证
1. 借阅证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 严禁使用他人遗失的借阅证借书,一经发现,将按偷书行为处理。
3. 如借阅证被借用或冒用,视情节轻重处以20元以上罚款,并停借一个月。被扣证件者须在一周内到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证件将被注销。
四、关于图书馆各阅览室使用须知
1. 各阅览室开放时间详见图书馆公告,周三例行闭馆整理,如有会议安排则另行通知。
2. 报纸、期刊、工具书等阅览室仅限室内阅览,如需复印,请到工作台办理手续。
3. 中文图书借阅室之图书可以外借,但内阅图书除外。外借图书请遵守借阅规则,不得逾期不还。
4. 江南、江北两校区图书馆各自详细开馆时间及服务部门位置见图书馆公告。请留意公告,以免错过借阅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尊重馆员,服从馆员的管理和指导,如有不明事项请向馆员咨询。
2. 图书馆的RFID安全门是一种高科技门禁系统,用于高效防盗管理。该系统具有高检测率、稳定性和抗干扰性,广泛应用于智慧图书馆、档案室等场所。请读者配合使用,共同维护图书馆秩序。
以上为图书馆使用相关规则及注意事项的概述,请各位读者遵守执行。若有其他问题或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 闸机设备的主要功能是阻挡人员通行,只有在接收到开闸信号后才会开启。门禁闸机通常不能单独工作,一般需要配合识别设备进行身份识别和比对后,才会对闸机发出开闸指令。
### 识别图书证的读卡器
该读卡器是为了与读者证相匹配的专用设备。部分学校采用一卡通管理系统,学生可以使用食堂饭卡等卡片进出图书馆借阅书籍。如果学校选择在一卡通管理系统中集成我们的闸机门禁系统,那么可能需要进行软件对接工作。如果学校认可我们独立的闸机门禁系统软件,选择使用单独的图书馆管理软件进行管理也是可以的。
### 控制开闸及传输磁卡信息的电路板
这种电路板是负责接收和处理磁卡信息,并给闸机发出开闸指令的关键设备。它通常内嵌在闸机内部,与读卡器相连。在接收到磁卡信息后,电路板会迅速将信息转接到管理电脑(或与内部存储进行比对),在确认权限后迅速向闸机发出开闸指令。尽管这一连串的流程听起来复杂,但实际上应用时的速度非常快,几乎是瞬间完成。
### 管理电脑
管理电脑主要用于运行软件、与处理电路板进行信息交互。它扮演着整个闸机门禁系统的“大脑”角色,负责系统的管理、监控以及数据的处理与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