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的领导架构及职责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理事会)的核心职责如下:
1. 制定并修改协会的章程。
2. 负责选举及罢免协会的理事。
3. 负责选举及罢免会长和副会长。
4. 听取并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5. 听取并审议协会的财务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
6. 审议并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7. 决定会员的入会、退会以及违规会员的处理办法。
8. 审议通过会费的缴纳标准。
9. 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10. 审议并决定由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将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包括:
1. 召集会员大会。
2.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 提出修改章程的草案,提交给会员大会审议。
4. 向会员大会提交财务预、决算报告。
5. 向会员大会提交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6. 选举并任命协会秘书长。
7. 决定聘任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8. 向会员大会提请吸收或除名会员。
9. 制定协会内部的管理制度。
10. 建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11. 向山西银监局报告协会的各项决议。
12. 研究和决定由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
1. 协助理事会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
2. 认真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每一项决议。
3. 组织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
4. 负责协会的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5. 代表协会对外进行联络和协调服务。
6. 推进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协调运转。
三、秘书处下设四个部门
综合信息宣传部的职责包括:
1. 负责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办公,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 对协会召开的各类会议进行登记和记录,对重大活动进行摄影和摄像,并进行电脑存档。
3. 负责起草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讲话、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和材料。
4. 管理协会的公文,包括文件的审核、收发、传递和归档等。
5. 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办理、保管和年度审验,以及印章的管理等。
6. 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以及日常财务收支的审核办理等。
7. 负责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
8. 负责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协调,以及会员的组织发展、会费收缴和会籍管理等。
9. 组织并参与协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等。
文明服务自律部的职责包括:
1.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落实自律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
12. 银监局与相关部门协作事项处理部门职责
一、承接银监局及省人民相关部门委派的银行业自律与服务相关工作。
二、负责协会内部其他事务的完成工作。
银团贷款维权部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依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实施维权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规定。
二、与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保持紧密联系,执行具体的维权任务。制定维权公约,并监督实施;进行维权调查,并设立银行客户违约信息交流平台。收集、整理各银行业机构的违约客户及记录,定期分析研究。
三、强化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失信企业及客户黑名单披露制度,发布诚信与失信,联合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以增强金融债权的维护力度。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搭建行业纠纷处理平台,受理投诉并协调解决业务纠纷。
五、积极配合协会银团贷款委员会开展工作,推动会员单位开展银团贷款等合作业务,深化银行业对银团贷款重要性的认识,搭建合作平台,规范重大项目银团贷款协调沟通机制。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
七、协调与工商、税务、法院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
八、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防范风险。
九、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银行业改革发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研究银行诉讼案件法律事务。
十、与各会员单位的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建立对口联系。
十一、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教育培训协调部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协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
二、负责教育培训与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规划落实,组织相关培训事宜并建立培训档案。
三、协助组织并承办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考试。
四、联系、协调、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学习、考察、交流活动。
五、负责接待国内、外来访团组等社团事务。
六、组织会员单位间的业务竞技、交流合作及大型文体活动。
七、促进会员单位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协会间的合作交流。
八、加强与山西省内证券业、保险业及其协会等机构的沟通联系。
九、建立并管理专家人才库,接受其他培训委托事宜。
十、根据会员需求及协会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培训。
十一、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西工会聚餐餐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慰问、补助、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山西工会规定,“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应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要求。基层工会向每位会员发放的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且以实物形式为主,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等禁止发放的物品。
改进审批流程,构建高效管理机制
各基层工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慰问、补助和奖励政策及标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每项开支都经过工会委员会的集体讨论并由主席负责实施。对于重大的开支决策需进行集体研究和决定,保证透明性和公正性。所有慰问、补助和奖励的支出都需要完备的审批手续,并确保实名签收规范,经得起纪检、审计机关以及财务、经审部门的严格审查。
加强财务操作规范,严格审核开支
基层工会的财务人员必须对各项活动的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涉及慰问、补助和奖励的核算科目,必须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特别是工会组织在节日期间向会员发放慰问品、对会员个人及家庭的困难进行补助,以及会员生日的慰问等支出,都要在明确的科目下列支。
坚守原则,严格管理
基层工会必须坚守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确保工会经费用于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必须严格遵守预算、遵纪守法、服务职工、勤俭节约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设部门的工作规范
主席团负责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的评议与决策,布置并安排学校下发的任务。其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等八部一处。为了加强学生会在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树立学生代言人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规范:
热爱学校与党,关心时事动态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深入了解党的性质与宗旨。要关注全国时事,增强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
尽职尽责,热爱工作
树立服务意识,对分配的任务要按时高质量完成。准确传达团委的指示,及时反映学生的需求和建议。值班人员需准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自我约束,遵守规章制度
举止文明,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佩带胸卡。
奖惩分明
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此规范由山西大学学生会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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