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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25-01-17 09:17:54 点击数:

一、继续教育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虽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须接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必须先注册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并获取规定的学分。同样,从事会计工作但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从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需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取规定的学分。

三、继续教育工作实施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1. 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由自治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实施,会计人员每年需要完成至少60学分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2. 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则由自治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除了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外,还需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是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包括网络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

1. 网络培训可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评审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进行。会计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会计网,选择培训网站进行学习,学习完毕后需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可积累学分。

2. 现场培训由自治区各级会计管理机构以及管理机构确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期间,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和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培训。

3.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经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可积累学分。

四、学分累积与档案记载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会计人员建立了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及档案。会计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学分首先在学分银行中记载并累积,累积学分达到年度最低要求后,系统自动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

五、继续教育其他事宜

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内蒙古继续教育网进行补学。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将严厉打击继续教育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其他继续教育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通知执行。

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政策等问题,可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查看《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在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咨询。

“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多项功能,包括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以及成绩查询等。

有关会计考试的知识点,您可以点击了解:内蒙古注册会计师的报名入口以及内蒙古会计初级现场确认的条件。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内,所有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虽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此规定主要针对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

对于2019年4月份以来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要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所有会计人员都需要完成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仅限当年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及考核要求

会计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可以通过网络培训、现场培训和视同完成等方式进行。在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期间,现场培训需遵守当地防控规定。网络培训可通过“内蒙古会计网”首页的“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进入。现场培训需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备案通过后方可按流程组织报名、培训、考勤、考核,并上传相关材料。培训结束后,必须在10日内提交所属管理机构记载学分。至于视同完成的方式,需按照相关规定申请。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重点在于国家新发布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都需要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记载学分。

四、关于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学分记载

2021年内蒙古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质量,防止挂学、代学等虚假行为。对于全科通过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以及备案通过的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其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记载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在12月进行。其他方式视同完成的,会计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申请。各地会计管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同完成的学分记载。

五、关于继续教育的其他事项

各地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及时为备案的培训班和申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记载学分。会计人员的单位应提供时间和经费支持,支持他们的知识更新,保障他们的权益。关于继续教育的具体政策和其他事宜,请查阅内蒙古会计网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培训机构。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请参阅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1年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的登录入口是内蒙古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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