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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025版全指南

作者:admin 日期:2025-01-22 15:28:27 点击数:

太原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建设情况如下。每年,都会规划出一些土地用于公租房的建设。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建议向地方咨询以获取信息。

关于太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具体来说,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

2. 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的标准;

3. 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还需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

太原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了一些具体的申请条件:

1. 廉租房申请人需要在本区登记户籍,并且需要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这意味着非本地的朋友需要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 对于单身申请人,需要符合晚婚年龄的要求。

3. 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需要在离异满3年后才能提出申请。

4.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 根据家庭人数,对年收入和总资产有相应的要求。

6. 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并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5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过房产。

7. 对于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如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60岁及以上人员以及居住在市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等,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需要在二人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廉租房申请条件仅限于北京地区,各地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太原市人民最近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以政发〔2011〕23号文件的形式下发。该通知旨在规范和管理太原市的公租房,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操作。该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以及用工企业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等。

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供应对象是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太原市民政、房管等部门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来确定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报市批准后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出现虚报信息、不符合申请条件、转借转租承租住房、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长时间未居住、未按期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利用公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购买或租赁其他住房、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等行为之一,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更多详细信息可查阅太原市人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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