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协会对会员的要求:
协会会员的资格要求因协会的性质、宗旨和活动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满足一些基本资格,例如相应的学历背景或专业资格认证。某些协会可能仅限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个人加入。要成为协会会员,通常需要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包括遵循协会的价值观、目标和行为准则。会员的行为应体现出对协会宗旨的认同和支持。
除此之外,会员还需要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如会议、研讨会、志愿服务等,并支持协会的各项决策,包括活动安排、经费使用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也是会员的责任。总结来说,成为协会会员需要履行基本资格、遵守章程、参与活动和支持协会发展等义务。
关于会费的收取标准:
会费的制定因组织、团体或协会而异,主要是根据会员类型、服务内容、活动频率等因素来确定。对于不同类型的会员,如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学生会员等,会费的标准会有所不同。提供的服务内容越多,如专业培训、交流活动、杂志资料等,会费也会相应提高。如果协会或组织频繁举办活动,需要更多的经费来组织和管理,会费可能会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组织的规模等因素也会影响会费的制定。
针对食品和包装机械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企业、事业、科研设计单位及大专院校,如遵守协会章程并自愿申请,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取得团体会员资格。作为会员,可以享受一系列权利,比如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活动的权利,以及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行业情报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的权利。会员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热心为行业服务,维护团体合法权益,提供有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会费等。
关于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9条为了召开理事会,必须确保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所有的决议都需要得到到会理事中2/3以上的表决同意才能生效。
第10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11条本协会设有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特定的职权,包括第十四条所列的(一)、(三)、(五)、(六)、(七)、(八)、(九)项。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12条常务理事会的召开也需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其决议需要得到到会常务理事中2/3以上的表决同意才能生效。
第13条常务理事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14条关于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他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在本协会行业领域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3.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4.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 从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6.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15条若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他们的任期通常为四年,但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再次得到相关单位的审查和批准。
第16条理事长作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重要文件。若因特殊原因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也需得到相关单位的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会议、检查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关于秘书长,他的职责包括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主要负责人、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处理协会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17条至于协会的资产管理及使用的原则,其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资助、业务范围内的收入、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经费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18条协会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19条协会的资产管理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对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资产,还需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第20条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协会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21条协会的资产不得被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22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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